全球殖民_第235章 商籍之争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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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5章 商籍之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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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盐商。出于保护自身共同利益的需要,出资修建了陕西会馆,后来为了对付徽商的竞争,又与山西盐商合资共建山陕会馆。那时候,山陕商人实力仍然强横,徽商不时要从他们手中购买盐引。山陕会馆独自建在靠近运河的大东门东关老街,而徽州及湖南、江西、岭南等商帮会馆,扎堆于新兴市场东门一带,反映出商帮势力兴起先后的历史轨迹。

        常住扬州的陕西商人不仅经营淮盐。还将业务扩展到典当、布匹、皮货、烟酒等行业。但既占地利、又得人和的徽商异军突起,咄咄逼人,且因其“左儒右贾”的传统,文化水平普遍较高,动辄喜欢发起诉讼,与山陕商人屡屡发生商业冲突。据史料记载,在“南人”(即徽商)与边商(即山陕商人)的诉讼案中,前者往往能得到官方有利的判决。在争斗中占据上风。

        明朝中后期万历年间编撰的《扬州府志》,记录了这种微妙的趋势:“扬州皆四方贾人。新安(徽商)最盛,关陕山西、江右(江西)次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明朝末年扬州有名的“商籍之争”,实际上正是山陕商人与徽商之间商场积怨的一次大爆发。

        在盐商云集的淮安、扬州二府,山陕商人因是外省入户定居而获朝廷特批拥有“商籍”,其子弟可入读淮扬二府的学校,每年还有7个不用回原籍参加科举考试的名额。而徽商的家乡徽州与淮扬同属南直隶省。按规定,其子弟不得在当地上学。

        历史上,明崇祯五年(16年),经徽商联名上书,巡查两淮盐政的官员上书。请求凡盐商子弟均可就地入学,获得皇帝批准。但这无形中损害了原有学籍的徽商的利益,引起大家鼓噪,恰好时任扬州知府又是山西人,支持同乡的抗议,此政策遂缓行。徽商旧事重提,“西人复大喧哗,争讼不已”,终于又不了了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商籍之争”,前后达数十年之久,西商先胜后败,徽商终偿所愿,其实也折射出在此期间,陕、晋、徽三大商帮在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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